运输合同卸货时受伤哪个负责

摘要

对于在运输合同中卸货发生受伤的其相应的责任划分就是有不同的规定的,如果是司机造成的就是承运人承担赔偿,如果是司机自己受到伤害的就是属于工伤。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运输合同卸货时受伤哪个负责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在运输合同中卸货发生受伤的其相应的责任划分就是有不同的规定的,如果是司机造成的就是承运人承担赔偿,如果是司机自己受到伤害的就是属于工伤。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运输合同卸货时受伤哪个负责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运输合同卸货时受伤哪个负责


  一看合同约定运输或卸货是由谁负责,及合同约定对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责任;二看受伤的原因和过错程度。

  承运人雇佣司机在驾车过程中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雇佣司机在驾车过程中自己受到伤害的,属于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受到伤害,按工伤处理,由工伤保险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运输合同责任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

  1、承运方的责任:


  (1)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2)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运到逾期,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按照规定赔偿,再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

  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2、托运方的责任:


  (1)未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偿付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专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短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时,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三、运输合同注意事项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的名称);

  (4)货物的性质(是否属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货物的重量;

  (6)货物的数量(如车种、车数、件数……);

  (7)运输形式(零担、速递、联运……);

  (8)收货地点;

  (9)违约责任;

  (10)费用的承担;

  (11)包装要求;

  (1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2、以货的运单形式签订的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住所或地址;

  (2)发货站、到货站及主管铁路局;

  (3)货物的名称;

  (4)货物的包装、标志、件数和数量

  (5)承运日期;

  (6)运到期限;

  (7)运输费用;

  (8)货车的类型或车号;

  (9)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运输合同卸货时受伤哪个负责的全部内容。运输合同的受伤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的责任承担也就是不同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