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有报案时效吗

摘要

合同诈骗是常见的一种诈骗行为,被害人遭受合同诈骗后,第一时间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件进行调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合同欺诈有报案时效吗?...

合同诈骗是常见的一种诈骗行为,被害人遭受合同诈骗后,第一时间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件进行调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合同欺诈有报案时效吗?

合同欺诈有报案时效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法》中的合同欺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合同诈骗的主要的差别是金额问题,合同欺诈是民事案件,不适用刑法的追诉时效。